去年以来,青海省海东市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创新工作举措,层层传导压力,探索形成“两个责任”贯通协同的有效机制,以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实落细,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民和篇章保驾护航。
牵住主体责任“牛鼻子”,做到同频共振。民和县委紧紧牵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全力突出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民和县委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述责述廉,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四个亲自”要求,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问题批示28次。坚持把落实“四种形态”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主抓主管,直接落实“第一种形态”,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与民和县纪委主要负责人“双约谈”“一把手”20余人次,常态化开展节前廉政“双提醒”,倒逼责任落实到位,压力传导到位。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同频共振,“两个责任”共画同心圆,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307人次,做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当好上传下达“协调者”,做到同向发力。民和县纪委监委立足本职,围绕全县全面从严治党重点任务,协助民和县委制定《民和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提请民和县委常委会听取汇报、专题研究19次,协助民和县委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领办重要案件5件,向民和县委呈报各类报告73期,为民和县委研判政治生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效依据。制发《开展政治监督任务清单》,督促推动落实下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有效推动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落细落实落到位。
深耕监督责任“保障田”,做到同轴共转。民和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有效发挥监督保障执行职能。持续推行月重点工作任务监督清单化制度,谋深做实政治监督、日常监督。紧盯重点岗位人员、重要时间节点持续正风肃纪,把廉政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持之以恒纠治“四风”。通过更新全县科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分层次分领域召开警示教育大会、旁听重点领域职务违法庭审、廉政审查等做深做实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围绕党纪学习教育、灾后重建、违规吃喝、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紧扣堵点难点痛点,严肃执纪问责,受理案件191余件,办结159件,处理220人次,退还群众财务258余万元,惩治群众身边“微腐败”,让老百姓可感可及。
攥紧联合监督“组合拳”,做到同题共答。民和县纪委监委健全贯通协同机制,确保监督不越位。通过压紧压实职能部门监管责任、乡镇纪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促进各类监督协同发力,实现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常态化制度化。推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监管职责一体落实,通过责任统筹、责任交互,形成措施配合、众人划桨、成果共享的管党治党强大合力。联合民和县委组织部、民和县财政、民和县审计及公检法等职能部门开展监督执纪执法25轮次,互送问题线索57条,下发“三书两函”200余份,督促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完善制度机制80余项,集中整治并退还群众资金7088余万元。(王香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