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分运用执纪监督“第一种形态”,压紧压实各部门(单位)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青海省海东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积极行动,全面推进各驻在单位加强开展谈心谈话工作,成效初显。
精心部署,压实责任。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印发《关于加强谈心谈话制度的通知》,明确谈心谈话的原则、主体、对象、内容以及适用情形。督促各部门(单位)党组(党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带头开展谈心谈话,班子成员落实好“一岗双责”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目前,各驻在单位均制定了详细的谈心谈话工作方案,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立足实际,注重实效。在谈话形式上要求各部门(单位)坚持“十个必谈”(即干部交流任免退休必谈;表彰惩处必谈;遇到困难挫折必谈;特殊情况必谈;发现问题必谈;干部违纪必谈;不团结必谈;干部辞退必谈;主动找领导谈心必谈;考察观摩学习必谈),既要立足实际,又不能千篇一律、刻板生硬,而应灵活多样、贴合需求。比如,对于女性谈话对象,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女性负责人进行谈话;对于涉及复杂问题或有重大情况的,单位“一把手”要亲自谈;针对外出考察、观摩和学习等,组织集体谈。这样因人、因事而异的谈话形式,才能让谈心谈话真正发挥实效 。在谈话内容上,既关注干部的工作表现、廉洁从政情况,又关心干部的思想动态、生活困难,真正做到谈深谈透、触及灵魂。
强化监督,跟踪问效。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定期对各部门(单位)谈心谈话工作通过查阅谈话记录、随机回访谈话对象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谈心谈话不走过场,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及时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目前,各驻在单位开展干部交流任免谈话17人,培训考察前谈话14人,廉政谈话249人,民主生活会前谈话56人,组织生活会前谈话169人。通过加强谈心谈话工作,各驻在单位干部职工的纪律意识明显增强,工作作风进一步改进,政治生态持续向好。下一步,派驻纪检组将持续发力,不断完善谈心谈话工作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马建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