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综合消息:“总堡乡申巴村‘两委’负责人颜某某在审核发放村集体互助金过程中未正确履行工作职责,致使该村88户183万元互助金逾期未归还,颜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追回逾期互助资金67万元……。”这是不久前,民和县纪委监委查处的一起工作人员履职不力致使互助资金逾期未归还的典型案例。
民和县纪委监委以村级扶贫互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为“小切口”,紧盯资金管理不规范、资金收回不及时、截留挪用、违规借贷等4个方面问题,对全县312个村互助资金借款逾期未归还情况进行“全覆盖”式排查,发现涉及互助金领域问题线索3件,立案3件4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人,批评教育和帮助处理8人,督促乡镇及村“两委”及时追缴逾期未追回的互助金。
针对互助资金管理使用中暴露出的监管责任不力、制度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县纪委监委成立工作专班向各乡镇下发工作提醒函,对追缴不力的相关乡镇通报问责,并督促各乡镇举一反三、制定整改措施、堵塞制度漏洞。截至目前,下发监察建议书2份,通报典型案例1批次,收回逾期未归还的互助金共317.7万元,完善健全互助资金管理规范制度4条,以有力举措守护了人民群众的“钱袋子”。
民和县纪委监委将以点带面,持续加强互助资金管理监督,有效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确保互助资金规范、安全、良性循环使用,以强有力的监督织密互助资金安全“防护网”。(冶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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