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是第15个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青海省公安厅向社会发布8起经济犯罪典型案例。
例如,王某某等人集资诈骗案。2022年6月,西宁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破获一起针对老年群体的集资诈骗案。经查,2021年8月以来,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冒用他人身份,伙同孙某某注册成立康养产业公司,以提供全国旅居和“养老服务”为幌子,采取打电话、发传单、推介会、聚餐、砸金蛋和组织开展省内一日游等多种手段,通过口口相传、“拉人头”等形式,针对不特定老年群体公开宣传招募会员,并以年化率12%-24%的高额利息为诱饵,先后诱骗300余名老年人签订合作协议,非法吸收公众存款920余万元。犯罪分子将非法所得用于日常开销及高档消费娱乐挥霍等,造成受害人实际损失860余万元。2023年9月26日,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分别判处王某某等3人一年至十四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警方提示,有养老服务保障需求的群众,应选择有资质的机构,不可盲目相信虚假宣传,经不住诱惑而落入犯罪分子的圈套;要谨慎投资高额返利项目,多与子女沟通商量,核实“养老项目”是否真实合法,收益是否符合市场规律,做到抵制高利诱惑、拒绝非法集资,捂紧“钱袋子”、守好“养老钱”。
其他典型案例包括: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被合同诈骗案,郭某合同诈骗、集资诈骗案,常某职务侵占案,杨某、杜某串通投标案,耿某持有、使用假币案,殷某等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程某某职务侵占案。(记者李宁、柳泽兴)